适用范围:京喜平台拼购业务商家
第一章 京喜假冒商品问题管理规范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网络平台的清洁,京喜商家不得出售假冒伪劣、盗版商品。具体详见《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严重违规行为说明“出售假冒商品”。
第二章 京喜假冒商品问题的举证
2.1 如果消费者表示收到的商品属于假冒商品,商家需要按京喜要求提供如厂家或品牌的经销凭证或授权书、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检测凭证等可证实商品为正品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以便核实处理。
第三章 京喜假冒商品问题的判责及处理
若买卖双方就假冒商品问题产生纠纷,申请京喜介入的,京喜将根据本规范内容进行判定,如商家违反本规范或举证内容无效,将判定商家责任。并按如下原则处理:
3.1 如消费者表示商家出售假冒商品,京喜介入判定商家责任的,消费者有权申请退货退款,发货及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商家应按自主售后要求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同时,京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3.2 京喜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经核定属实,如消费者申请赔付的,商家应按法律规定及京喜平台规则对消费者进行赔付,如京喜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的,赔付费用由商家承担。
3.3 如果出售的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导致消费者损失的,建议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协商。
第四章 京喜鉴定费用承担
商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且经京喜判定有效后,消费者同样可以根据京喜要求提供反举证,京喜会根据以下标准判定相关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第五章 京喜附则
5.1京喜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5.2京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5.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标准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则的,京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4本标准于2019年3月25日首次发布,于2019年4月1日生效。
晓多给你分享京喜开放平台假冒商品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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