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平台特色业务规则拍拍回收平台商家管理规则,京东回收有标准,晓多带你了解

第一章 拍拍回收平台商家管理规则概述

       为更好地提升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回收用户体验,与商家一起实现业绩和口碑双丰收,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章 京东考核对象

       拍拍回收平台所有回收商家。

第三章 京东考核期

       考核项中单独注明考核周期的,按注明的考核周期执行考核。未单独注明的,自每个自然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其中累计指标均指单个考核期内的累计情况。

第四章 京东考核标准

       京东商家经营的店铺若出现以下任意一项,京东拍拍均有权根据本规则立即停止当前合作。

       4.1考核期内出现三次及以上月度回收额(GMV)指标达成率低于80%的(仅开店时间大于或等于90天的店铺参与此项考核)。

店铺回收额(GMV)定义:是指京东店铺名下所有交易状态为“完成”的订单已发放回收额总和(虚假交易订单、测试订单等除外),具体以拍拍系统监控数据为准。拍拍将在每个自然月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店铺下一个月的店铺回收额(GMV)目标。

       4.2考核期内发生商家超过2个自然月未缴纳佣金,符合该情形的说明如下:

根据京东拍拍的财务核账周期,每月5日前将为商家生成上月的佣金账单,商家需在每月10日前完成缴纳,超过10日仍未完成缴纳即视为缴纳逾期(如因拍拍侧原因导致账单生成超时,缴纳期限可顺延同等时间)。当商家自第一个自然月未缴纳上一个月的佣金,至下一个自然月的10日仍未缴纳连续两个月的佣金,则符合该情形。

除上述情形之外,当商家停止合作后仍有未缴纳佣金的情形,拍拍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并有权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

       4.3考核期内京东店铺出现1例及以上飞单案例。

       飞单定义:是指在未经拍拍许可的情形下,商家将用户在拍拍平台提交的回收订单引导至商家自有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交易的行为,包括商家有意向引导用户至其自有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交易但未成功交易的行为。

       4.4京东店铺出现经营困难,经京东拍拍评估无法正常支持业务运转的。

       4.5其他因京东商家违反《京东JD.COM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需停止提供服务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第五章 京东服务指标处理标准

       5.1 客诉处理时效要求

       用户投诉至京东平台/拍拍平台,自京东客服/拍拍客服邮件触达商家起,要求京东商家在收到邮件通知后第一时间解决用户投诉,并在要求的解决时效内邮件回复京东有效的解决方案。

    5.2当月度发生京东商家责任客诉五起以上的,超出五起以上的订单,拍拍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每笔订单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当京东商家在考核期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媒体、消协投诉的商家责任客诉三起以上的,超出三起以上的订单,拍拍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每笔订单支付2000元违约金。

       5.4当京东商家未在5.1中要求的时效内解决用户投诉,或商家在未与用户沟通达成一致情况下发生自行驳回、无理由完结用户投诉单等消极处理行为,拍拍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每笔订单支付2000元违约金。

       5.5对于简易询价品类的商品,当每发生一笔订单超24小时商家未报价的,拍拍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每笔订单支付1000元违约金(春节提前报备暂停业务期间除外)。

       5.6当京东商家因资金池(商家在京东钱包或京东E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不足造成用户收款延迟,受影响用户10人以内的,拍拍有权要求商家支付5000元违约金,受影响用户10人及以上的,拍拍有权要求商家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受影响用户数量”判定原则:因商家资金池余额不足造成无法为用户付款的情形,拍拍将根据该情形确定时间范围来计算受影响用户数量,即商家最后一笔付款时间起至资金池余额可支付用户订单止,订单状态为“待付款”对应的用户总数,受影响用户数量以拍拍系统记录为准。

       5.7当京东商家因缴纳佣金逾期的,每逾期一个自然月需额外缴纳5%的违约金,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例如:原定2月10日前需完成缴纳1月份佣金10000元,实际2月10日未缴纳完成,则需缴纳10000元佣金和10000×5%=500元违约金;如3月10日仍未缴纳完成,则需缴纳10000元佣金和10000×5%×2=1000元违约金;如4月10日仍未缴纳完成,拍拍有权根据本规则中的4.2与商家暂停或终止合作。

       5.8当同一笔订单同时违反了本规则中多个条款时,拍拍有权按照较严处理条款对商家进行处理。

       5.9罚款缴纳方式:京东拍拍有权在每月与商家结算佣金时同步根据上月违约事项计算违约金金额,并与通知商家缴纳佣金时通知商家收取违约金。如商家超过一个自然月未缴纳违约金的,拍拍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六章 京东减免和奖励原则

       6.1京东减免原则

       在考核周期内,当商家发生本规则中的违规情形时,在第一时间通知拍拍报备并积极优先解决客户问题,且未给拍拍带来负面影响及损失,拍拍平台可酌情考虑减免商家此次事件对应的违规处理,如商家再发生任何违规行为的,拍拍有权按照违规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

       6.2京东奖励原则

       在考核周期内,如果商家未发生任何工商、媒体、消协投诉,且在国家监管部门抽检、平台抽检中均无发生违规行为,在下一个考核周期内商家可申请一次减免违规处理(本奖励方案仅限减免本规则中第五章中规定内容,第四章中内容除外)。

       6.3京东佣金减免原则

       当商家月度GMV达成情况超过拍拍要求的店铺回收额(GMV)目标120%时(GMV预测目标形式详见4.1),商家可申请超额达成部分减免佣金,考核周期内不限制减免次数。

       例如:拍拍通知商家下个月的店铺回收额(GMV)目标是100万,商家在下个月实际达成店铺回收额(GMV)130万,根据超过店铺回收额(GMV)120%的标准计算,商家当月店铺回收额(GMV)超过120万(100万×120%)以外的部分将减免佣金。

第七章 京东一品多商管理要求

       一品多商,是指一个商品多家商家进行经营的一种业务模式。

       7.1针对一品多商的商品,拍拍将根据每一个自然月的商家经营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回收额、客户满意度、订单成交量、退货率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有权决定商家下一个自然月的商品流量分配。

       7.2拍拍将在每个自然月的5日前完成当月流量占比调整公示,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将另行通知商家。

第八章 京东附则

       8.1拍拍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8.2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拍拍有权酌情处理。但拍拍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拍拍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拍拍、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8.3本标准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于2020年4月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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