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抖音规则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提升平台交易体验,规范“超级福袋”有奖销售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巨量百应平台服务协议》《“超级福袋”互动功能服务协议》《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抖音用户服务协议》等平台服务协议与规则,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超级福袋”互动功能场景的使用行为管理、争议处理及违规管理,适用对象包括相关创作者、商家及消费者用户。
1.3 相关概念
(1)超级福袋,是抖音电商平台提供的、电商场景下帮助创作者实现有奖销售的营销互动工具,支持将抽奖活动展示在直播间购物车,符合创作者设定抽奖条件的消费者可参与抽奖。
(2)创作者,本规则所称“创作者”指在抖音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含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电商创作者(本规则所称“达人”等同“创作者”)。
(3)商家,本规则所称“商家”指在抖店平台开通店铺的商品经营者。
第二章 抖音规则使用规范
(一)抖音创作者相关
2.1 功能开通
(1)申请开通“超级福袋商家版”互动功能的创作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 创作者等级为L2级及以上;
- 创作者口碑分为4.4分及以上;
- 绑定官方店铺(即“人店一体”的创作者);
【注】开通后可使用本店店铺及合作店铺的商品作为奖品,在直播间进行抽奖活动。
(2)申请开通超级福袋“带货达人版”的创作者须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 口碑分4.4分及以上+等级L2级及以上的“非人店一体”带货达人(包括店铺授权号);
- 口碑分4.4分及以上+等级L2级及以上的跨境、免税的“人店一体”达人。
【注】开通后需合作店铺分配商品作为奖品,在直播间进行抽奖活动
说明:
(1) “超级福袋商家版”功能的开通、使用及奖品发布、查询、兑换等操作,可参考《【教程】超级福袋(商家版)》;
(2) “超级福袋带货达人版”功能的开通、使用及奖品发布、查询、兑换等操作,可参考《【教程】超级福袋(达人版)》
(3)“人店一体”的创作者,同时也具有商家身份。本规则所称“创作者”、“商家”仅用于区分其在不同产品场景的身份,不免除其因违规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2.2 功能使用要求
(1)抖音平台福袋功能存在多种类型,为保障福袋的功能预期与服务体验,符合“超级福袋”开通条件的创作者,将不予开通“实物福袋”功能,已经开通的平台有权关闭创作者“实物福袋”权限。
(2)单场直播同一时段仅可存在一个“进行中”的抽奖活动,即超级福袋不可与其他类型的福袋同时使用。
(3)距离开奖时间超过24小时,或距离开奖所剩时间不足以让消费者完成看播任务,均无法开始抽奖活动。
(4)若人店一体的创作者所绑定的店铺处于“停业整顿”状态时,则超级福袋功能无法使用。
2.3 创作者行为规范
(1)创作者应真实、客观、准确描述抽奖活动、奖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描述。
抽奖活动、奖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参与条件、活动开始/开奖时间、奖品数量、奖品名称、奖品规格、奖品价值。
(2)创作者可设定看播任务、评论任务、粉丝团任务等抽奖活动参与条件。除产品功能内设定的抽奖条件外,不得虚假宣传其他不具备兑现基础的抽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要求消费者发表“想要”、“666”、“报名”等与抽奖无关联的无意义评论;
- 要求消费者“点赞XX下”、“购买XX金额的商品”、“分享直播间”;
(3)创作者发布的单一奖品价值不得高于人民币五万元,且单场直播向同一个消费者发放的奖励价值不得高于人民币五万元。
(4)创作者不得夸大奖品的中奖概率,例如宣传“百分百中奖”、“必中XX款”。
(5)创作者应合法合规使用超级福袋功能,不得将之用于赌博、诈骗等违规活动。
(二)抖音奖品相关
2.4 奖品发布要求
2.4.1 创作者可使用其绑定的官方店铺“已上架”状态的商品快速创建奖品,或通过自定义发布创建奖品。
通过自定义发布创建奖品的,应真实、准确填写奖品类目分类、品牌、名称、图片、类目属性、库存、参考价等奖品信息。奖品信息需符合《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商品信息发布规范》等平台规则规定,不得包含平台规则禁止发布的违规信息。
2.4.2 发布的奖品应满足平台商品及类目的发布、推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奖品不得为平台《【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实施细则》规则规定的禁售商品。
(2)平台实施“定向准入”的特定品牌或类目(不包括美妆、服饰鞋包、3C数码家电类目),仅允许经平台邀请且通过审查许可的商家将相关定向准入的商品作为奖品发布。
不具有“定向准入”资格的商家,不可将“定向准入”的特定品牌或类目相关的商品作为奖品发布。
“定向准入”的特定品牌或类目参考《【定准类目】实施细则》规则。
(3)奖品对应的商品有“经营资质”要求的,仅允许平台审核通过具有经营资质的商家将相关商品作为奖品发布。
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不可将有“经营资质”要求的商品作为奖品发布。
“经营资质”要求的商品及类目参考《各类目行业资质及商品资质标准》规则。
(4)奖品不得为平台认定“不适合作为奖品”的商品类型。
平台认定不适合作为奖品的商品,以产品功能内创建奖品时的提示与审核结果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类型:
- 全球购、海南业务等跨境相关的商品;
- 婴幼儿一二段奶粉;
-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类目下的商品;
- 非来源于旗舰店的珠宝文玩类商品。(说明:珠宝文玩类商品仅旗舰店商品可创建为奖品,且需满足本规则有关定向准入、经营资质等要求)
(三)抖音商家相关
中奖的消费者完成奖品兑换后,奖品由开展抽奖活动的创作者绑定的官方店铺(商家)寄付给消费者,商家可在抖店商家后台【订单管理】查看相关奖品订单信息,并完成履约发货。
说明:创作者可在【百应达人工作台】-【营销管理】-【超级福袋】-【抽奖活动】页面,查看中奖名单及消费者兑换奖品进度。
第三章 抖音奖品兑换细则
3.1 抽奖活动结束后,消费者可根据直播间内弹窗消息或站内信通知(抖音消息→功能通知→福袋抽奖小助手),查看自己参与的抽奖活动及中奖情况。
3.2 抽中超级福袋奖品的消费者,应在开奖后48小时内及时登记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完成兑奖(提交0元订单的方式),超时未登记的视为放弃领取奖品资格。
3.3 抖音商家需在消费者完成有效联系方式登记的48小时内完成奖品寄付(发货)。
3.4 抽奖活动结束后,创作者/商家不得单方面以各种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抽奖参与条件变更、奖品变更)拒绝履行奖品兑付义务。
已结束的抽奖活动,创作者自行进行删除、更改、复制等操作的,不影响其履行奖品兑付义务。
3.5 消费者不得采取任何作弊或不正当手段参与超级福袋活动获取奖品,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注册多个帐号参与抽奖、使用外挂/插件。
一经发现消费者违规的,平台有权采取取消中奖资格、收回奖品等管理措施。违规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限制消费者帐号功能或封禁其帐号。
第四章 抖音违规及争议处理
(一)抖音违规管理
商家/创作者在使用“超级福袋”功能和宣传“抽奖信息”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平台将依据本节规则规定采取处置措施。
4.1 创作者宣传抽奖活动后,实际未上线抽奖活动,或上线的抽奖活动时间涉嫌虚假宣传的,平台将按照《【违规营销:诱骗秒杀】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4.2 创作者对奖品信息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行为的,平台将按照《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有关“虚假夸大宣传”的规定进行处理。
违规示例:
- 超级福袋内奖品为64G XX手机,创作者宣传为256G版本;
- 超级福袋内奖品为商品A,创作者宣传奖品为商品B;
- 超级福袋内奖品数量为5个,创作者宣传奖品为50个;
4.3 创作者违反本规则2.3条第二款规定,虚假宣传其他不具备兑现基础的抽奖条件的,平台将按照《【违规营销:诱导互动】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4.4 若创作者发布的奖品为平台禁售商品的,平台将参照《【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实施细则》规则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4.5 若创作者发布的奖品违反本规则2.4.2条第(2)、(4)款有关定准类目、不适合作为奖品的商品规定的,平台将参照《【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实施细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4.6 若创作者发布的奖品违反本规则2.4.2条第(3)款有关经营资质要求的,平台将参照《【商家—未按规则提交资质材料】实施细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4.7 抽奖活动结束后,未履约兑现奖品的(包括完全未履约和未完全履约等情形,例如实际未寄送奖品、寄送奖品与描述不一致),创作者将按照《【违规营销:承诺未履约】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4.8 抽奖活动结束后,存在下述情形的,商家将按照《商家发货行为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1)商家实际未寄送奖品的;
(2)商家消极发货(包括但不限于:超时发货、虚假发货)的;
(3)实际发货的奖品与超级福袋的奖品存在描述不符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
- 大小、型号、款式等奖品信息不符,如超级福袋描述为256GXX手机,实际发货为64G;
- 奖品类型、品牌等信息不符,如超级福袋描述为A商品/品牌,实际发货为B商品/品牌;
4.9 实际发货的奖品为三无商品、假货或出现瑕疵、破损等质量问题的,平台将参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和《商品质量问题整改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4.10 创作者/商家存在本规则4.4~4.9条所述行为的,除平台规则规定的相应处理措施外,平台将限制创作者使用“超级福袋”产品功能,具体限制标准如下:
- 首次违规:予以警告
- 两次违规:限制使用“超级福袋”功能7个自然日;
- 三次及以上违规:限制使用“超级福袋”功能30个自然日。
若创作者/商家违规行为恶劣,存在多次违规拒不整改、多条并犯、恶意规避平台管控等情形,或因违规对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的,平台有权加重处理,采取永久限制“超级福袋”功能、暂时或永久关闭帐号等从重或加重处罚措施。
(二)抖音争议处理
因使用和宣传“超级福袋”引起的消费者争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赔付争议,平台将依据本节规则规定采取处理措施。
4.11 消费者就超级福袋引起的纠纷问题申请平台介入的,平台有权要求消费者、创作者/商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举证责任和证明材料参照《售后争议处理总则》《发货问题争议处理细则》等平台规则执行。
举证示例:消费者主张未收到奖品,商家主张奖品确实已发送的,商家应提供奖品已发出的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发货打包单、打包视频等)。
4.12 平台将按照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判定。
(1)经平台判定创作者/商家存在奖品履约责任的,平台支持消费者的正当诉求,包括但不限于奖品补发、换新、补偿奖品价差等。
(2)经平台判定创作者/商家不存在奖品履约责任的,平台支持创作者/商家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关闭纠纷单等。
4.13 创作者/商家应当履行奖品兑换义务但实际未履行的,平台有权从商家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划相应赔付金额,赔付给消费者。
(1)赔付金额,双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处理;
(2)双方未协商一致的,平台依据创作者对奖品价值的明示说明或提供的有效价值举证进行判定。
(3)若消费者举证有效,经平台认定商家无过错的,由创作者承担虚假宣传责任,平台将按照《创作者违规宣传争议处理细则》等平台规则处理,由创作者承担赔付责任。
4.14 因超级福袋发生的其他争议情形,本规则未有列明的,参照《售后争议处理总则》《商家发货行为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处理,涉及“商品实际支付金额”计算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等同于奖品价值。
第五章 抖音附则
5.1 因自然灾害、会议赛事、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在限期内完成奖品发货的,商家可向平台进行报备或申诉。报备/申诉所需材料及流程可参考《受不可抗力影响商家操作指引》。
5.2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5.3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若创作者/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停止使用平台相关服务。
5.4 本规则于2022年03月24日首次发布实施,于2022年08月25日最新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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