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学习中心规则中心协议专区精选联盟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开放平台服务协议有什么重点关注部分?晓多带你了解

精选联盟开放平台服务协议

生效日期:2022年【9】月【1】日

1.导言

欢迎你使用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及相关服务! 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及相关服务,系指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合称 “公司” )合法拥有并运营的相关网站向你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该网站及该网站内的相关页面。《精选联盟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是你与公司就你注册、登录、接入、使用(以下合称 “使用”)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并获得精选联盟开放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请你在开始使用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及相关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单项服务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你应重点阅读。为使用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及相关服务(以下合称“本服务”),你还应当阅读并遵守《巨量百应平台服务协议》《巨量百应平台信息保护申明》以及本平台及巨量百应不时公布的其它各项制度规则。

2.定义

2.1 精选联盟开放平台:指由公司所拥有并独立经营的,供你使用接口等资源以开发、展示和管理应用或服务的平台(以下亦称为:“开放平台”或“本平台”)。

2.2 工具服务商:指与公司签订本协议,入驻开放平台的主体(以下亦称为:“”或“开发者”)。工具服务商通过开放平台获取接口和技术文档,开发、完善应用以便服务自身或服务抖店服务市场及抖音开放平台的用户。

2.3 应用:是指开发者基于开放平台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即由开发者通过开放平台所提供的接口或/及技术材料所开发、创作的,享有合法的运营权利,并进行运营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

2.4 抖音开放平台:指由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并独立经营的,供其平台开发者使用接口等资源以开发、展示和管理开发者应用或服务以供抖音平台用户使用的开发者操作平台。网站登录入口为:open.douyin.com

2.5 抖店开放平台:指由公司所拥有并独立经营的,供其平台开发者使用接口等资源以开发、展示和管理开发者应用或服务以供抖店平台用户使用的开发者操作平台。网站登录入口为:op.jinritemai.com

2.6 抖店服务市场:指由公司所拥有并独立经营的,供其平台开发者向抖店平台的商家或其他抖店服务市场用户提供应用展示及应用服务的交易撮合平台。网站登录入口为:fuwu.jinritemai.com

2.7 用户:是指通过抖音开放平台及抖店服务市场获取开发者所提供服务的主体,既包括通过抖店服务市场,直接或间接使用抖店开放平台开发者应用的抖店平台的商家,也包括在抖店服务市场浏览及使用抖店开放平台开发者应用服务的用户,还包括直接或间接使用抖音开放平台开发者应用的抖音用户。

3.开放平台帐号开通与使用

3.1 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帐号使用巨量百应平台帐号的技术服务,你注册开通精选联盟开放平台,需先注册巨量百应平台帐号。

使用巨量百应平台帐号登录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即代表你同意授权巨量百应平台向精选联盟开平台共享你的巨量百应平台帐号关联的主体身份信息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头像、昵称、注册手机号、帐号认证信息及提交的认证资料等),以便你完成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帐号的注册及身份认证。

为便于你通过百应平台统筹查看你在联盟不同角色下的数据,你理解并同意:你的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帐号和巨量百应平台帐号的数据和权限在两个平台之间进行互通,以便于你可更快捷、便利地查看相关数据,提升运营效率。

3.2 为便于你通过本平台同时向抖店开放平台及抖音开放平台用户提供服务,在你注册开通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帐号时,本平台将协助你完成抖音开放平台与抖店开放平台的帐号创建,且你同意:

(1)你的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帐号与抖音开放平台帐号的数据和权限在两个平台之间进行互通,以便于你可更快捷便利的在两个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并查看相关数据,提升运营效率。

(2)你的精选联盟开放平台帐号与抖店开放平台帐号的数据和权限在两个平台之间进行互通,以便于你可更快捷便利的在两个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并查看相关数据,提升运营效率。

你应保证在本平台、抖音开放平台、抖店开放平台注册时使用的主体身份一致。

3.3 你有责任维护自身帐号并对你注册帐号下的所有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你应高度重视对帐号与密码的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及密码。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你的帐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你应当立即通知公司。

3.4你在本平台的注册帐号仅限于你本人使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帐号。如果公司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为保障帐号安全,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帐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永久禁用该帐号。

3.5 你理解并承诺,你所设置的帐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你的帐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或采取其他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帐号,不得恶意注册平台帐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帐号等行为)。你在帐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

4.开放平台服务内容及管理要求

4.1 公司是开放平台的运营者,仅提供中立的技术支持服务,开发者应自行负责其应用的创作、开放、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开发者申请在开放平台展示其应用,开发者同意,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开发者的应用进行审查,并自行决定是否展示开发者的应用,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该应用。 尽管如此,开发者同意并理解,公司不应因其审核行为而被认定为是应用的共同提供方,且不因这些审核而对开发者的应用承担任何责任。

4.2 对符合条件的开发者,开放平台提供第三方综合服务能力,为保障开放平台的有序运营和安全性,开发者承诺其使用开放平台服务及相关接口、技术文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 开发者仅可按本协议及与接口服务提供者的约定(如有)自行使用开放平台上的权限和接口等,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申请接口,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服务。

4.3 如存在下列情况,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为开发者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追究开发者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通过规则、通知等形式进一步补充或说明本条所规定的内容: (1)开发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恐怖活动、危害网络安全、洗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活动; (2)开发者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 (3)公司收到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监管组织或接口提供者的相关要求; (4)公司收到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投诉某个开发者或其应用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存在风险或瑕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其与接口提供者约定的等情形; (5)公司认为开发者的行为或所开发的应用可能干扰、妨害、影响公司、接口提供者及开放平台的正常运营; (6)公司认为开发者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获取、存储、披露用户信息等可能危及网络或用户安全等情形; (7)公司认为开发者的行为或所开发的应用存在其它可能损害公司、接口提供者、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4 如果公司发现或有理由相信开发者或其应用可能存在第4.3条规定所列的情形或任何其他问题,公司有权向开发者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公司认为合适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信息,删除应用或停止对该开发者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4.5 开发者承诺,其应当对上传的应用享有法定的权利及取得充分的授权,将应用上传至开放平台并进行上架,向用户提供用户服务,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开发者应自行负责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法、有效的应用服务,因应用和任何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开发者独立承担。

4.6 开发者承诺,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应遵守本平台及用户所在平台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并严格按照用户所在平台的规则与平台、用户进行费用结算。如开发者违反本平台或用户所在平台的平台协议及规则,本平台及对应平台有权按照各自与开发者签署的协议及规则对开发者进行处罚。

4.7 开发者应在用户付款之前向用户进行明显的提示且获得用户的同意,不得引诱、欺诈、误导用户进行不合理的消费;不得在用户使用开发者提供的服务/功能的过程中擅自改变收费规则。

4.8 开发者理解并同意,上传的应用上架后,开放平台仅作为开发者和用户就应用的服务合作进行协商,以获取或使用各类应用的技术服务平台。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开放平台成为用户与开发者所进行软件服务合作的参与者,对前述合作,开放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开发者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应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交易是用户与开发者自行达成的,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如因交易发生任何争议,可以请本平台协调,但不应就交易纠纷追究本平台的任何责任。

4.9 开发者承诺负责应用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并向用户提供其承诺的技术支持服务。

4.10 为保障开发者在本平台中的经营行为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约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并及时解决开发者应用、服务有关的用户投诉,本平台有权要求开发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以本平台后续公示的规则或更新的协议内容为准。

5. 开发者守则及行为规范

5.1 行为规范

5.1.1 为保障开放平台及相关服务的有序、安全性,开发者使用本服务及相关接口、技术文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且仅应按本协议、相关规范和规则的要求、权限使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申请接口或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服务,也不得将已申请获得的接口及其他服务转移给第三方。

5.1.2 开发者应当对开发者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开发者使用本服务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相关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2)利用或针对本平台及相关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① 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非法获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② 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③ 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④ 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实施其它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⑤ 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⑥ 伪造 TCP/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⑦ 对本平台及相关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平台的源代码; ⑧ 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相关规范或规则,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5.1.3 开发者应当正当使用本服务、各项功能、接口等,开发者应当确保其开发或运营的应用代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权利方许可,开发者不得复制、使用、传播或恶意编写相关代码;

5.1.4 开发者不得使应用在用户不知情或用户未进行任何触发操作的情况下跳转或添加其他跳转页面、其他应用或平台;

5.1.5 开发者和应用不得存在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旗下产品在终端设备系统、应用程序商店、市场等必要的使用环境或下载渠道中发生下架、下线、终止提供服务、不兼容等不利影响的内容;

5.1.6 公司尊重并保护用户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开发者保证,在使用本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也不得为前述行为提供便利。

5.2 内容规范

5.2.1 开发者及应用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开发者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下列信息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2)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3)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4)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5)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6)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7)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8)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9)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20)未经授权许可,对公司旗下产品/平台中的信息、数据、内容进行复制、使用、传播等的; (21)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属于测试内容,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2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本平台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5.2.2 开放平台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开发者、用户、社会公众等可按照公示的投诉举报制度提交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与内容,公司将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以更好的维护用户的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5.3 开发者保证应具备经营应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各项授权、证照、批准和资质,且开发者同意,公司有权在开发者的应用或其他相关页面上公开开发者的真实主体信息,以便用户了解应用的提供者身份。上述资料如有任何变更,开发者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提交变更后资料。变更资料未经核实前,公司可完全依赖变更前的资料行事,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开发者自行承担。开发者同意,在注册、使用和管理账号时,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授权、证照、批准及资质信息,如果公司发现,或第三方通知发现开发者提供的上述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公司有权终止向开发者提供本服务,开发者可能无法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功能受到限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开发者自行承担。

5.4 公司有权根据开发者的申请及其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开通相应的开发者能力和提供展示认证信息的服务。

5.5 开发者应保证其提供给公司或者第三方审核机构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且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如开发者开发和运营应用、提供服务或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进行备案的,开发者应当主动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许可或备案证明。否则,公司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依照本协议对违规开发者帐号进行处罚。因此给开放平台、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开发者应当予以赔偿。

5.6 开发者同意接收来自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短信或来电。

6.数据保护及隐私

6.1 开发者开发、发布的应用需要收集或使用用户数据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开发者必须确保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方式获取、使用或保存用户数据,并应事先获得用户的同意,且应当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保障用户知情权; (2)开发者不得请求、收集、索取用户的帐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也不得从任何用户处获取对前述帐号的访问权,不得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开放平台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3)开发者不得超越用户所在平台以及用户的授权获取数据;不得在未获得明示授权的前提下,采取任何技术措施从本平台及用户所在平台获取数据; (4)开发者应当仅获取为应用运行及功能实现目的而必要的数据,开发者在特定应用中收集的数据仅可以在该特定应用中使用,不得将收集的用户数据转移或使用在该特定应用之外, 不得将数据出售、转让或用于特定应用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5)开发者应当向用户提供查询、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被完全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开发者应当遵守数据保护相关和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开发者应对通过应用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用户数据和信息,采取适当的、合理的、安全的技术措施,尽其所能确保其安全,以防止用户数据和信息被擅自访问、使用、泄露或披露。

6.3 开发者通过开放平台收集数据后,因业务实际或实现功能等目的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传输的,应当征求用户明示同意,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

6.4 公司有权限制或阻止开发者获取用户数据及开放平台运营数据,有权自主决定相关数据的保存期限。如公司认为开发者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数据收集的目的或收集的范围有可能损害用户体验、侵犯用户权益或者不符合应用程序运行或功能实现的目的,公司有权要求开发者立即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使用或再行收集这些数据,开发者应在收到公司要求后应立即删除,不得迟延。

6.5 开发者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非法获取或不当使用相关数据的,公司有权采取直接终止本协议、删除开发者已获取的相关数据、下架应用等措施,且前述措施可以合并使用;开发者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公司、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6 开发者理解并同意,为保护开放平台及用户的安全,公司有权选择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开发者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现场检查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开发者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

6.7 如开发者经过用户授权,获取用户帐号下数据,开发者理解并同意,用户帐号数据,同时构成本平台及用户所在平台的商业秘密。未经本平台及用户所在平台的事先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为进行开放平台服务范围之外的目的使用上述数据,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除授权用户之外的第三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开放平台及开放平台关联主体利益的行为。

6.8 开发者应在其网络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安全体系,包括身份识别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以使用户数据完整,并且保密。本协议项下用户数据尤其指用户基于开发者应用功能的使用而自行导入的与开发者应用功能相关的用户业务数据。

6.9 除开发者和用户另行约定外,自用户软件许可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最少90日内,开发者应继续免费存储用户数据并向用户提供数据导出方式,逾期开发者将不再存储用户数据,届时用户需自行承担其数据被销毁后引发的一切后果。

7.知识产权条款

7.1 公司在本平台及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

7.2 公司为本平台及相关服务的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本平台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7.3 开发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字节跳动”、“抖音”、“精选联盟”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合称为“标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你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开发者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商标、标识等给公司、用户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开发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4 开发者享有其依法开发的应用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这些应用中使用了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开发者保证其已经获得了第三方的合法授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责任均应由开发者承担。

8.特别提示

8.1 开发者知悉、理解并同意,公司不参与应用之研发、运营等任何活动,也不会对应用进行任何的修改、编辑或整理等。开发者应自行负责应用的开发、编辑、测试、修改、运营、维护等。在本协议下,公司仅向开发者提供相关中立的技术支持服务,并且基于公司产品/平台有序运营、健康发展等因素,公司有权选择使用本服务的开发者及开发者的应用所服务的用户。

8.2 因应用及本服务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责任等,以及开发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内容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开发者独立承担责任。如侵害到公司、用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开发者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8.3 公司对于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于:他人不正当使用应用及其服务,他人非法使用应用以及服务商信息。

8.4 开发者明确理解和同意,公司提供的功能或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公司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本平台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本平台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8.4.1 系统停机维护; 8.4.2 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8.4.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8.4.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违约处理

9.1 针对开发者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上线、立即停止传输数据、关闭应用、限制帐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终止提供服务、永久关闭帐号等措施。公司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帐号的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保存有关记录,并有权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对已删除内容公司有权不予恢复。

9.2 因开发者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开发者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因开发者的违法或违约等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开发者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开发者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公司自平台账户内径行扣除开发者的服务费或自开发者通过平台和(或)关联公司平台取得的其他款项中扣除对应金额款项用以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用户的损失或赔付。并在开发者造成第三方损失下,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自开发者的服务费及开发者通过平台和(或)关联公司平台取得的其他款项中径行划扣赔偿费用直接赔付给第三方。

公司有权从开发者的账户扣款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消费者及其他公司指定账户,开发者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权代开发者向支付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支付、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发起扣款交易指令,并授权支付服务机构可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起相应款项的扣款指令时,按照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扣款指令从开发者相应余额账户中扣划资金并划转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消费者及其他平台指定账户,支付服务机构不需要另行与开发者进行逐笔交易验证。若开发者的账户不足抵扣的,公司有权自开发者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中扣除。

9.3 如因开发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开发者违反与本平台达成的有关协议而导致本平台终止提供相关服务的),导致用户对于开发者应用的使用许可需提前终止的,或者开发者不能向用户提供双方协议约定的义务,开发者应当向用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4 开发者保证应用的稳定可靠,负责应用的系统调试、开通、优化、升级和扩容工作,并保证前述工作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如因开发者应用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损失的,开发者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9.5 如因开发者行为导致用户遭受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或索赔主张,开发者同意赔偿用户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

10.通知

10.1 公司以电子方式向你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开放平台或抖音电商学习中心网站公告、向你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你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你的社交账号发送信息以及站内信信息的,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公司以纸质载体向你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你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公司有权视通知内容自行选择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种,你知悉并确认,会主动关注公司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内容,不会以未及时关注为由,免除己方责任或加重公司责任。

10.2 对于在开放平台上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你同意仲裁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网络账号等方式或邮寄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你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账号等联系方式为你司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公司用户时生成账号。仲裁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你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你的法定联系地址,你的邮寄地址亦为你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你在公司平台中设定的地址可视为你地址。

10.3 你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你文书。仲裁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向你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0.4 你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0.5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且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由你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协议终止

11.1开发者终止。你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注销账号;

(2)本协议、平台规则等变更生效前,你停止使用且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11.2公司终止。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形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你违反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约定,公司依据协议或规则规定终止本协议的;

(2)你在本平台帐号所绑定的抖音开放平台或抖店开放平台帐号注销或被对应平台关闭使用权限的;

(3)公司经提前15天通知你后。

11.3终止处理。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公司无义务向你或你指定的第三方披露你账户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公司仍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保存你留存于本网站的各类信息;

(2)对于你过往的违反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行为,公司仍可依据本协议、平台规则向你追究违约责任。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你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平台或交易订单所在平台可通知用户并根据用户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用户要求继续履行的,则你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12.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互联网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解决,双方同意以线上仲裁、线上开庭方式或书面审理方式(双方同意由青岛仲裁委员会最终决定审理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2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13.其他

13.1 本协议取代各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或法定解除或终止事由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

13.2 出于业务需要,公司有权将公司在本协议、本协议附件、配套文件或平台规则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公司的关联方主体执行。前述权利义务转让无需取得你的同意和确认,但公司应于平台首页或抖音学习中心等渠道予以提前公示通知,你应及时关注通知,你在前述渠道公示通知之日视为收到通知。

13.3 出于业务需要,公司有权变更平台域名,前述变更无需取得你的同意和确认,但公司应于平台首页或抖音学习中心等渠道予以提前公示通知,你应及时关注通知,你在前述渠道公示通知之日视为收到通知。

13.4 开放平台有权对本协议内容或开放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规则、指引等内容随时更新,开放平台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发布公告,而无需征得事先同意。如你继续使用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该等内容变更,如你不同意本协议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你立即停止使用开放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本协议及本平台规则的修订的相关公告、通知等将通过精选联盟开放平台或抖音电商学习中心等途径进行发布。

13.5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3.6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3.7 公司于你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你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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